14日,鄭州市召開全市生態建設和環境治理工作動員大會。省委常委、鄭州市委書記吳天君在會上提出了今年鄭州治霾新目標:在全國74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序中退出后10位。這一目標并不容易完成。為保障藍天白云,鄭州建立健全和嚴格落實三級督導機制,市委督查室、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監察局組成聯合督導組,將依據《河南省藍天工程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(試行)》,對治污不力,采取通報、約談和“一票否決”等措施。(詳見今日《河南商報》A02版)
想保住藍天白云,就必須定目標、分任務,沒點壓力,環保工作是難以推動的;沒點考核、督促機制,官員也是動不起來的。鄭州市的空氣質量排名退出后10位,目的的確很艱巨,畢竟,自身的任務重,別人也沒閑著,在不斷進步。任務很重,想要完成,相比過去,2016年,就必須在考核、督導、懲戒上下大功夫。
治理環境,不缺措施。法律缺位、制度空白期已經過去了,環境問題由來已久,經過多年執法實踐,缺的補上了,弱的已經加強了,零散的也已經系統化了。比如,新環保法規定了按日計罰;比如官員漠視環保,設計有離任環境資源審計、政績考核、追身追責、一票否決等制度。
河南也與時俱進,不斷出臺頗為嚴厲的措施,2014年,出臺《河南省藍天工程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(試行)》;去年,又出臺《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工作的意見》,予以強化。環保制度終于“長了牙”。不過,“長了牙”不代表就能“咬人”,制度是由人來執行的,規定是嚴厲了,執法更要高壓。做個形象點的比喻:環保執法要保持“高壓鍋效應”。
高壓鍋有三個特點,恒溫(高溫)、恒壓(高壓)、密閉。環保執法就應該像高壓鍋,執法不能“忽冷忽熱”,比如專項治理、某某行動,熱起來了,發現了很多問題,之后忽然就冷了,問題重現。執法的壓力也不能忽大忽小,如果一段時間嚴厲了,之后放松了標準,制度再嚴厲也沒用。執法更要“密閉性”好,經濟發展的壓力之下,環保執法經常被人情、人治包圍,如果不能時刻防止滲透,所謂的高溫、高壓統統沒用。
環保執法要想保持“高壓鍋效應”,可以從兩個方面入手,自上而下的監督是必要的,比如督導機制,更需要吸收民間的力量。去年,住建部發布《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》,規定至少90%的老百姓滿意,才能認定達到整治目標。老百姓的滿意度,就是一種自下而上的壓力。不過,治理環境,想讓老百姓參與進來,就必須設計好游戲規則,讓老百姓的話語更有分量。